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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
ICHINA.NET.CN  2008年07月02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阅读: 【字体: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审计、监察部门要适时开展恢复生产专项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及时处理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强化恢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监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为恢复生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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