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和30%,通电话行政村比重达到97.1%,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运营企业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增值运营企业队伍迅速壮大;网络技术能力大幅提升,为业务创新奠定了良好基础。
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十五”期间,销售收入由6070亿元增长到3.84万亿元,工业增加值由1330亿元增长到9000亿元;出口额由550亿美元增长到2680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5%;五年累计合同利用外资约1000亿美元;部分产品产销量居世界前列;结构调整初见成效,软件、集成电路等核心基础产业迅速发展;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
邮政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邮政法修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邮政业整体规模不断扩大,网点设施、网络能力、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新业务发展迅速,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整体实力有所增强,经营状况初步改善,全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国家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取得进展,频率资源配置和台站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无线电监测能力明显增强,有力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促进了我国无线电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信息产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通信网络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关键基础设施;电子信息产品和软件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教育、金融等国民经济和社会重要领域的应用效果日渐显著,采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电子签名法》进入实施阶段,电子认证服务管理、信息化培训等基础工作有序开展。
但是,影响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依然存在,行业管理和监管体系尚需完善,法制建设亟待加强,核心基础产业薄弱,创新能力不足,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产业大而不强。
(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信息产业仍是全球竞争的战略重点。信息产业作为最具活力的科技创新领域之一,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支撑、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国防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已成为衡量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各国争夺发展主动权的战略制高点。优先发展信息产业,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是事关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