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制定应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加强政府引导,依托重大信息化应用工程,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加快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技术应用的技术体制和产业、产品等技术规范和标准,促进网络互联互通、系统互为操作和信息共享。加快制定人口、法人单位、地理空间、物品编码等基础信息的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五)推进信息化法制建设
加快推进信息化法制建设,妥善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之间的关系,制定和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政府信息公开、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创造信息化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根据信息技术应用的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未成年人保护、电子证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化法制建设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研究和制定。
(六)加强互联网治理
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的原则,参与互联网治理的国际对话、交流和磋商,推动建立主权公平的互联网国际治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形成适应互联网发展规律和特点的运行机制。
坚持法律、经济、技术手段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构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公民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治理机制,营造积极健康的互联网发展环境。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动网络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七)壮大信息化人才队伍
研究和建立信息化人才统计制度,开展信息化人才需求调查,编制信息化人才规划,确定信息化人才工作重点。建立信息化人才分类指导目录。确定信息化相关职业的分类,制定职业技能标准。
尊重信息化人才成长规律,以信息化项目为依托,培养高级人才、创新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高度重视“走出去,引进来”工作,吸引海外人才,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参与国家信息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