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体系
紧密跟踪全球信息化发展进程,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产业升级换代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持续深化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动态调整信息化发展目标。
把推广信息技术应用作为修订和完善各类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明确重点,保障资金,把工业化提高到广泛应用智能工具的水平上来,提高我国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按照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中部崛起以及有关国家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的部署,把信息化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进区域之间优势互补、实现区域比较优势的平衡器和助推器。
制定并完善集成电路、软件、基础电子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产业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大型中央企业的信息化发展政策。
(二)深化和完善信息化发展领域的体制改革
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运营服务市场的公平有效竞争。鼓励和推广各种形式的宽带终端和接入技术。鼓励业务创新,提供市场许可、资源分配、技术标准、互联互通等方面的支持。
研究探索适应网络融合与信息化发展需要的统一监管制度。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为重点,加快转变监管理念。防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逐步建立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电信业务定价体系。
(三)完善相关投融资政策
根据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研究制定信息化的投融资政策,积极引导非国有资本参与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适应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相关的财税政策。培育和发展信息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资本退出机制。
健全和完善招投标、采购政策,逐步完善扶持信息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大国家对信息化发展的资金投入,支持国家信息化发展所急需的各类基础性、公益性工作,包括基础性标准制定、基础性信息资源开发、互联网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国民信息技能培训、跨部门业务系统协同和信息共享应用工程等。完善并严格实施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国产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实现技术应用与研发创新、产业发展的协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