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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ICHINA.NET.CN  2008年05月15日  来源:互联网  阅读: 【字体:

  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 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 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 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 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警级别和发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和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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