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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电路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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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HINA.NET.CN 2008年05月13日 来源:信息产业部网站 阅读: 【字体:小 中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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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政府投入,形成集成电路专项研发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研究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集成电路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组织实施集成电路重大工程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发集成电路关键技术和产品;鼓励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重点支持重点集成电路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境内外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集成电路产业。
(三)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坚持对外开放,继续优化环境,大力吸引国(境)外资金、技术和人才。重点吸引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在国内建设高水平的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和运营中心,不断提高国内集成电路产业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人才培养能力。积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办法,适时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优化产业布局,减少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
(四)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引进海外人才
建立、健全集成电路人才培训体系,加快建设和发展微电子学院和微电子职业培训机构,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梯队,重点培养国际化的、高层次、复合型集成电路人才;加大国际化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大力引进国外优秀集成电路人才;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制定激发人才创造才能的奖励政策和分配机制,创造有利于集成电路人才发展的宽松环境。
责任编辑:曲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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