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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电路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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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HINA.NET.CN 2008年05月13日 来源:信息产业部网站 阅读: 【字体:小 中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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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强芯片制造和封装测试能力
提高产业控制力,支持“909”工程升级改造;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鼓励集成器件制造(IDM)模式的集成电路企业发展,促进设计业、制造业的协调互动发展;重点发展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建设5条以上12英寸、90纳米的芯片生产线;建设10条8英寸0.13~0.11微米芯片生产线,提高6英寸~8英寸生产线的资源利用水平;加强标准工艺模块开发和IP核的开发,不断满足国内芯片加工需求。积极采用新封装测试技术,重点发展BGA、PGA、CSP、MCM、SIP等先进封装技术,扩大产业规模,提高测试技术和水平。
(四)突破部分专用设备仪器和材料
掌握6~8英寸集成电路设备的制备工艺技术,重点发展8~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设备,包括光刻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平坦化设备、掺杂设备、快速热处理设备,划片机、键合机、硅片减薄机、集成电路自动封装系统等设备,具备为6~8英寸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翻新能力;力争实现100nm 分辨率193nmArF 准分子激光步进扫描投影光刻机、高密度等离子体多晶硅刻蚀机、大角度倾斜大剂量离子注入机等重大关键装备产业化;重点开发12英寸硅抛光片和8英寸、12英寸硅外延片,锗硅外延片,SOI材料,宽禁带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光刻胶、化学试剂,特种气体、引线框架等材料,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
发挥国家、地方政府和各产业园区的积极性,重点建设北京、天津、上海、苏州、宁波等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园,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引导集成电路企业落户园区,以园区内骨干企业为龙头,加强产业链建设,带动相关企业的发展,提高园区竞争实力。
五、政策措施
(一)加快制定法规与政策,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
积极推进《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编制,加快推出《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集成电路产业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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