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系统、电子订货系统(EOS)及会员管理系统等自动化设备和信息化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加快建设和完善商贸企业、专业市场内的局域网,实现与虚拟商贸社区的互联;建设以有形市场为基础的网络平台,实现“网上市场”和有形市场的有机结合。IT服务业要利用自身在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权威、准确、及时和多样化的服务。中介服务机构要积极尝试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新的业务模式,广泛开展在线服务、网上咨询,建立客户数据库,开展数据库营销。
15、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实施中小企业上网工程,鼓励企业自建网站;利用企业网站或第三方商务门户网站积极开展信息发布及采集、产品展示、招商引资、项目合作等活动,开展网上订单业务,拓宽商贸渠道,增加商贸机会,推进商务模式创新;建设重点行业网上交易平台,发布项目合作信息、开展网上招标、在线合同洽谈,降低采购成本和交易成本;开展基于互联网和呼叫中心的售后服务,提供向客户的远程技术支持及在线咨询服务。
四、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中小企业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合作,才能有效推进。由省工交办会同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通过召开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会议、座谈会或现场观摩会等方式,研究问题,部署工作,推动全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角度,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各市、县(市区)要确定中小企业信息化主抓部门,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力度,合力推进,制定发展规划,抓好示范项目,形成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良好工作环境。
17、协调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各级工交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组织推动作用,有效组织网络运营商、IT服务商等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持机构,协同配合,发挥规模优势,向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降低信息化实施成本,规避实施风险。大力推进产学研联合,拓展服务机构、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领域与范围,通过联合开展解决企业信息化建设中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促使信息技术向应用领域迅速转化,鼓励和引导融资、咨询、培训、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信息化配套服务。发挥专家在信息化中的专业优势,跟踪最新信息技术应用成果,为企业信息化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指导,组织开展各种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信息化服务行业监管,搞好行业自律,规范服务市场,优化服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