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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理信息类网站”监管 八部门《意见》出台
ICHINA.NET.CN  2008年03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阅读: 【字体:

国家测绘局网站在昨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225,国家测绘局、外交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意见》,《意见》要求,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

 

相关媒体引述中国国家测绘局副局长闵宜仁昨日的言论称,为杜绝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民族尊严的“问题地图”在互联网上传播,中国八个部门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

 

八部门同时表示,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使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环境得到净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互联网地图编制、出版、登载和地理信息上传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

 

《意见》强调,从事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应经国务院新闻出版部门审批,并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

 

分析人士指出,电子地图行业目前发展迅猛,而电子地图和搜索引擎的结合使得电子地图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实用价值。例如,Mapbar等互联网地图供应商,已与众多知名网站的合作,通过资源置换或者部分收费的模式为多家知名网站提供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此次出台的《意见》,无疑将规范整个行业。对已从事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网站的企业而言,可能会有一定的暂时影响。但从长远而看,无疑将对行业规范十分有利,且《意见》的出台,将对后入者形成一个门槛。

 

百度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通过搜索引擎浏览电子地图的用户越来越多,《意见》的出台,对百度自身而言没有影响,因为百度是和Mapbar的合作伙伴,地图都是由Mapbar提供。

 

责编:曲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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