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何方
很多互联网地图网站或许正在胆战心惊——政府的一纸《意见》能否成为决定其命运的砝码?

监管再至
当前,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市场混乱、数据错误、信息安全泄露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国家测绘局副局长闵宜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2006年,国家测绘局组织对网上地图进行了检查,检查的1000多个网站中涉及地图的网站有256个,大部分地图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各地检查的5006个网站中,涉及地图的网站有412个,其中登载“问题地图”的部委网站有5个、地方政府部门网站有299个。2007年,国家测绘局通过采用网上搜索和重点抽查的方式,检查出登载地图的互联网站有8962个,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网站有595个,最近的一次统计表明,这个数据已迅速上升至911个。这些网站登载的地图大多没有依法经过国家或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因此,对互联网地图网站的监管已经十分迫切。
日前,国家测绘局、外交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编制、出版、登载和上传地理信息的行为,杜绝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民族尊严的“问题地图”在互联网上传播。从事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应经国务院新闻出版部门审批,并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意见》陈列了“严格执行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以及“严肃查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等六大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