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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实施一年答问
ICHINA.NET.CN  2008年05月06日  来源:商务部  阅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2月颁布,5月正式实施,迄今实施已一年。《条例》是我国特许经营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商业特许经营的发展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也成为推动中国特许经营领域变革和发展的外在动力。近日,商业改革发展司负责人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对中国的特许经营市场有哪些影响?

 

      一是社会各界对特许经营的关注度增加。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新型流通方式,在我国存在和发展的时间较短,社会各界对其在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吸纳民间资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条例》实施以后,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和培训工作的逐步开展,社会各界对特许经营的关注度增加,认知度逐步提高,使特许经营领域成为国内外投资者较为关注的市场。

 

      二是特许企业的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条例》实施前,我国特许经营市场秩序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如特许人不具备条件就进行招募加盟商,没有注册商标或经营不到一年就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披露信息不规范等。《条例》实施以来,特许企业对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信息披露、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整改和完善,同时认真履行《条例》要求的备案义务。截至目前,已经有超过300家特许企业完成了备案工作,覆盖了全国绝大多数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三是广大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条例》规定了特许企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必须具有经营资源和“两店一年”的基本条件,同时规定了特许人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按期备案等相关法律义务,这些规定使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更加透明化、公开化,使特许企业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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